但也许我们只是在谈论,而不是做更多的事情,这是件好事,因为愤世嫉俗者可能会认为法律没有什么用。如果聪明的匈牙利人受过良好的法律培训,可以利用法治来破坏法治,那么也许律师们不能夸耀自己对美好生活有什么特别的理解。如果爱沙尼亚检察官以小说家考尔·肯德 (Kaur Kender ) 虚构人物涉嫌恋童癖为由将她送上法庭(而且是闭门审判,这是斯大林肯定会钦佩的绝妙倒退之举),从而指控她创作儿童色情作品,那么无论是法律还是检察官都有点不明确。如果丹麦儿童权利活动家 Lisbeth Zornig 因搭载叙利亚难民一家而被指控贩卖人口,而法律似乎无法区分同情行为和贪婪行为,那么是的,也许剩下的只有沉默。是的,那么也许更好的办法是,让大量国际律师花费大量的智力去写博客,讨论将来是否可能将来自恶劣国家的恶劣个人抓获,是否可能将其引渡,是否可能收集证据,是否可能克服互补性,以及检察官是否有足够的勇气,这样恶劣的个人是否可能、
也许有天会在国际刑事法院受到起诉
与闭门审判和惩罚同情心相比,这似乎是一个相当无害的客厅游戏。然而,我们不要忘记,爱沙尼亚和丹麦都是欧盟成员国,而欧盟这一最美妙的发明“建立在尊重人类尊严、自由、民主、平等、法治和尊重人权的价值观之上”——这一措辞源自《欧洲联盟条约》第2条,如果这还不够的话,《欧洲联盟条约》其他地方还有很多关于人权的崇高论述——足以让人怀疑,欧盟成员国怎么能容忍闭门审判(尤其是关于言论自由的审判),怎么能惩罚帮助穷人和被剥夺权利者的公民。
但原因全都是错的。我写这篇文章时,英国公投已经过去几天了,一切(真的是一切)都还笼罩在层层不确定性之中。英国政府(或英国政府的残余势力)何时(甚至是否会)援引《欧盟条约》第 50 条仍不确定。由于这种 哈萨克斯坦电话号码库 情况从未发生过,因此英国一旦援引,将会发生什么情况也不确定。欧盟及其领导人将如何回应,以及公投后明显的最初愤怒和报复情绪是否会让位于更冷静、更通情达理的态度,也不确定。其他成员国是否会效仿,也不确定。显然,法国民众中有一部分人(右翼、仇外部分)渴望脱欧,荷兰民众中也有一部分人渴望脱欧——或者可能只是少数右翼、仇外政客渴望脱欧,他们热衷于利用普遍的痛苦和疏离感来获得一些民粹主义的加分并实现自己的个人野心。因此,事情有点不明朗,股市暴跌和英国人争相获得欧盟国籍也表明了这一点。
不过有几件事似乎相当清楚
一是,在《欧洲联盟》这样的条约中 此种必要措施针对的是 加入退出条款是在自找麻烦。显然,国际联盟的创始人也发现了这一点,德国和日本在其国内野心被认为不再与国际联盟维持和平的简单野心相容后迅速退出。这样的退出永远不可能被禁止(甚至尝试也是错误的),但加入退出条款使得真正退出变得非常诱人。这里适 邮寄线索 用可能性定律:如果建立了一个机制,它迟早会被使用——而且往往是出于各种错误的原因。我们当中那些曾经参加过提前限制为两个小时的委员会会议的人会知道这种感觉:为会议预留两个小时,即使工作可以在 20 分钟内完成,会议也会持续整整两个小时。